肉商售賣含「鹽酸克崙特羅」豬肉被罰款二萬元

一名新鮮糧食店經營者因售賣含「鹽酸克崙特羅」豬肉,今日(八月二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萬元。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進行突擊行動,於油塘鯉魚門廣場太平街市地下八十七號檔的新鮮糧食店檢獲懷疑來自不合法來源的豬肉。

該批豬肉的樣本被送往測試,其後證實含有「鹽酸克崙特羅」。

食環署發言人警告,售賣含「鹽酸克崙特羅」肉類,乃違反《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說:「本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於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市民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來源有所懷疑,應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舉報。」





2007年8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