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打擊違規家禽檔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警告所有新鮮糧食店及街市家禽檔經營者,不可以把冰鮮或冷藏家禽充當鮮宰家禽出售,否則其牌照╱租約可被取消或終止。

食環署人員今早進行突擊行動,在西環士美非路街市地下一號及六號家禽檔,發現檔主以冰鮮雞充當鮮宰雞出售。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公眾街市家禽檔的租約條件列明不容許該違規情況。本署會考慮終止有關攤檔的租約。」

他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本港家禽的零售情况,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他說:「任何人士如對零售的家禽有所懷疑,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



2006年11月2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