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大埔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大埔第三號地段安慈路昌運中心地下八十一號鋪。由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三日,店鋪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址店鋪人士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分別於去年十月及今年五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被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去年五月及六月,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千二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去年八月三十日至九月五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