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食物製造廠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沙田一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峰廣東人」,位於崗背街9-11號全輝中心1樓7號鋪,由今日(四月二日)至四月十五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一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八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十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百八十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去年十二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5年4月2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