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旺角一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福來居飯店」,位於旺角砵蘭街379號E地下及基隆街4至6號地下,由今日(一月二十日)至二月二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九月和十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八千二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三月和八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二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於去年十月底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