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兩食店暫停營業

元朗兩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由今日(三月十九日)至四月一日須暫停營業。

其中一間食肆為「正記粥店」,位於元朗市地段338號金輝徑好盛洋樓地下4號鋪。店舖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二○○八年三月及四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八千元,而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該店舖持牌人三十分,店舖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食環署發言人說:「該店舖於前年四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五百元,有關持牌人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去年五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另外一間於同期被暫時吊銷牌照的食肆為「三興海鮮飯店」,位於元朗泰祥街10號盛發大廈地下。

發言人說:「上述店舖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去年四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元,而本署亦記下店舖持牌人三十分,店舖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該店舖於二○○八年七月及十二月,亦分別因食物室不潔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千元,有關持牌人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去年三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