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恐嚇公職人員被判緩刑

一名男子因恐嚇公職人員,今日(二月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六星期,緩刑及守行為兩年。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於一月十二日巡查筲箕灣金華街一固定小販攤檔時,要求該男子移開阻塞通路的貨物,遭該名男子揮動鐵通恐嚇。

食環署發言人說:「對執法公職人員作出恐嚇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

他又呼籲市民應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