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元朗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分別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及十四天。

該食肆為位於屏會街19號幸福樓1期地下6號鋪的「林記」。由今日(九月十七日)至十月七日,店舖需暫停營業二十一天。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說:「今年一月及七月,上址店舖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舖因此被停牌七天。另外,今年六月,上址店舖人士再次觸犯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九千元。食肆持牌人因而再被記下三十分,店舖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