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

新蒲崗一間食物業處所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為位於富源街9號地下的「富良食館」。由今日(二月十七日)至三月二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述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分別於去年八月及十二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述店鋪人士於去年二月及四月,亦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八百元,食物業處所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去年六月九日至十五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