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拋垃圾人士因襲擊食環署人員被判監

一名男子因襲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今日(五月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及賠償一千元予受害人。

食環署人員於三月十五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號附近目睹被告隨地拋棄煙蒂,隨即上前向該違例者進行檢控,索取他的個人資料,以便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但該男子拒絕及反抗,並襲擊一名食環署人員,其後被到場協助的警員拘捕。

食環署發言人提醒市民應遵守清潔法例。他說:「任何違反公眾地方潔淨條例的人士,必須與獲授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任何人士使用暴力逃避罰款不單錯誤,還須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