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上水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新成路一百三十九號地下D鋪。由今日(五月十六日)至五月二十九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說:「去年四月、十月及十一月,上址店鋪人士分別因食物室不清潔、未經准許更改圖則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七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二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說:「上址店鋪人士於二○○五年十二月及去年一月,亦曾因經營無牌食肆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元。食肆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去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六日被飭令停止營業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