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含二氧化硫的專項調查結果

食物安全中心最近進行一個專項食品調查,檢測肉類中含二氧化硫的情況。

根據法例,新鮮及冷藏肉類不能添加防腐劑,包括二氧化硫。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過往曾有個別販商在肉類中違法添加二氧化硫。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檢測結果時說:「中心於七月至十月抽取了三百二十一個肉類樣本化驗,當中三百零六個樣本,包括一百八十七個豬肉、一百零七個牛肉及十二個羊肉樣本,沒有驗出二氧化硫。」

「餘下的十五個樣本,包括十一個牛肉、三個豬肉和一個羊肉,則被驗出含二氧化硫,含量由百萬分之二十三至百萬分之三千三百。」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售賣含有防腐劑的新鮮及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發言人說: 「二氧化硫屬低毒性,是食物製造業經常使用的防腐劑,常用於涼果、果汁及其他食物,但法例規定絕不能用於新鮮及冷藏肉類。」

「今次在肉類被驗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而且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煮食的過程中流失。」

「但對於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不應在新鮮或冷藏肉類使用防腐劑,亦須遵守有關法例規定,而市民應向可靠的販商購買肉類。

發言人說:「就不合格的樣本,食物安全中心會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再抽取樣本作化驗及向有關販商發出警告信。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考慮提出檢控。」


2007年11月1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