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新蒲崗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康強街32-34號康強大廈地下20-22號鋪。由今日(九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八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址店鋪人士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分別於今年四月及六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三百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去年十月,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千元。食肆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今年一月一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