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售賣含二氧化硫牛肉判監禁緩刑

一名男子因出售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牛肉,今日(六月十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萬元及入獄兩個月,緩刑三年。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今年一月五日在將軍澳厚德街市地下H20號鋪名為「德興牛肉」的新鮮糧食店進行突擊行動後,提出有關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可用於涼果、果汁等食物,但不得加於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呼籲業界不可在食物加入不准許使用的添加劑。

發言人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