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殘餘除害劑建議規管方案諮詢公眾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就食物中殘餘除害劑的建議規管方案展開諮詢,歡迎市民發表意見。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說:「為加強保障公眾健康,提高規管工作的成效,以及促使本地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政府建議制訂新的附屬法例,規管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

建議的規管方案內容包括:

* 採用國際食物標準制訂機構「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除害劑」和其他相關詞彙的定義,以便界定監管範圍;
* 採用「准許列表」方法,清楚列明食物中准許使用的除害劑的最高殘餘限量(即食品中法定允許的最高殘餘除害劑濃度,單位以「毫克/公斤」表示);
* 主要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的最高殘餘限量,再輔以中國內地和其他主要食物供應國的標準;
* 為附屬法例中沒有訂明最高殘餘限量的殘餘除害劑釐定「設定值」:殘餘量低於「設定值」者屬可以接受;
* 建立「獲豁免物質」列表,以鼓勵業界施用天然除害劑,而其殘餘物是與天然食物的成分無異或兩者是難以分辨的;
* 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的食物分類方法;以及
* 實施新的附屬法例前給予業界兩年寬限期。

有關諮詢文件已上載食物安全中心網頁(www.cfs.gov.hk)。市民亦可於下列地點索取:

* 九龍旺角花園街一百二十三號A花園街市政大廈八樓食物安全中心傳達資源小組;
* 食物環境衞生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
* 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

發言人說:「我們將舉行兩場公眾諮詢會,歡迎業界及有興趣人士出席,發表意見。」

公眾諮詢會的安排詳情如下,市民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381 6096預留座位:


日期: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時間: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
地點:九龍荔枝角荔灣道十九號荔枝角政府合署二樓禮堂

日期: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時間: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
地點: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六十六號香港中央圖書館地下演講廳

有關諮詢期於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完結。

市民如以書面遞交意見,請在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郵寄(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樓)、傳真(852-2893 3547)或電郵(pesticide_consultation@fehd.gov.hk)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組。查詢可致電2867 5699。



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