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襲擊食環署人員被法庭判罰

一名男子因襲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導致其身體受傷,今日(九月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七日,緩刑一年。

食環署人員於九月五日在旺角砵蘭街目睹該名男子隨地吐痰,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男子拒絕合作,並襲擊該名食環署人員。

食環署發言人呼籲市民要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他說:「對執法公職人員使用暴力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



2010年9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