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藏有含「鹽酸克崙特羅」豬肉被判監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六月十二日)表示,藏有含有害物質的肉類供售賣是違法的行為。

一名貨車司機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他因運送含有「鹽酸克崙特羅」的豬肉供出售用途而違法。

海關人員分別在一月二十五日及三月二十一日在沙頭角石涌凹檢查站截獲有關貨車。在兩次行動中,當局在車上搜獲共六千六百三十五公斤豬肉。

海關人員遂知會食環署人員跟進調查。該批豬肉的樣本被送往測試,其後證實含有「鹽酸克崙特羅」。

該名司機在兩次事件均被檢控。今日在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四星期及兩個月,分期執行。

食環署發言人警告,藏有含「鹽酸克崙特羅」的肉類供售賣,乃違反《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來源有所懷疑,應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舉報。」



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