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因襲擊公職人員被判入獄及罰款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提醒市民,必須與執行潔淨條例的公職人員充分合作。

一名菲律賓籍女子及其女僱主因襲擊及打傷公職人員,今日(五月十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及一萬五千元;前者更被判入獄一個月。

食環署人員於去年九月五日在西區般咸道9號B就違反公眾潔淨法例人士,進行檢控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說:「行動中,本署人員發現該名菲籍女子所攜帶的狗隻在公眾地方隨處便溺,弄污街道。本署人員隨即上前索取她的個人資料,但遭拒絕,而該女子及其女僱主更毆傷三名本署人員。」

發言人說:「對執法公職人員使用暴力不但錯誤,違法者更須負上嚴重法律責任。」

他強調:「市民應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