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屯門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石排頭路康德花園地下十一號鋪。由今日(十月十日)至十月二十三日,店鋪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今年四月及七月,上址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六百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去年四月及十一月,亦曾分別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食物室不清潔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千四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今年二月四日至十日被飭令停止營業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7年10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