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取消小販牌照制度諮詢期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宣布,建議引入取消小販牌照制度的諮詢期將延至三月三十一日。

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二月九日)表示,延長諮詢期是因應新一屆區議會的相關會議安排。在諮詢過程中,亦有意見要求當局提供更多時間,讓相關持份者研究諮詢文件的建議及整理意見呈交當局。

建議的諮詢期原訂二月十二日結束。

食環署去年十二月就建議引入取消小販牌照制度展開諮詢,作為其中一項改善小販管理的措施,及增加執法行動的阻嚇作用。

根據建議,若任何持牌小販在三個月內涉及六次違反《小販規例》(第132AI章)的有關條文及被定罪,食環署署長可考慮取消有關持牌人的牌照。持牌人若嚴重違規包括分租攤檔、非法駁取電源,以及提供虛假資料而取得牌照,食環署署長會考慮立即取消其牌照。持牌人亦可循不同的渠道提出申述或上訴。

諮詢文件可向食環署各分區辦事處索取,或從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下載。


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