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打擊無牌食物製造活動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早(四月八日)在觀塘取締無牌食物製造活動,並撿獲約十四公斤食物。

食環署人員根據搜集得的資料,得悉巧明街九十四至九十六號後巷有人在一輛輕型客貨車上進行非法煮食活動,並將食物出售。該署人員今早採取突擊行動,偵破有關活動,行動中一名女子被捕,現正協助調查。

撿獲的食物包括即食麵、麵包、午餐肉、香腸及雞蛋。

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發言人說:「本署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活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任何人士如發現無牌經營食物業活動,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舉報。」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