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拋棄煙蒂人士因襲擊食環署人員判入獄兩周

一名男子因襲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導致其身體受傷及兩項普通襲擊罪,今日(七月七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個星期,三項判刑同期執行。

今年三月七日,食環署人員在荃灣河背街目睹其隨地拋棄煙蒂,在上前進行檢控時,該名男子拒絕合作,並襲擊食環署人員。

此外,該名男子亦因在公眾地方拋棄煙蒂及未能向公職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判罰款共二千五百元。

食環署發言人說:「對執法公職人員使用暴力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

他呼籲市民要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