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添加二氧化硫專項食品調查(第一期)結果滿意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七日)公布一項評估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情況的專項食品調查第一期檢測結果,一百四十個鮮肉樣本全部通過檢測。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於三月至四月期間,從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抽取牛肉、豬肉及羊肉樣本作化驗。抽取樣本的地點包括曾被檢出在肉類添加二氧化硫的肉檔。」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果、醃菜和香腸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中。但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

發言人說:「個別販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會違規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中心近年多次在新鮮肉類樣本中檢出該防腐劑,因此今年分三階段進行專項調查,評估有關情況。第二和三期的調查結果將於稍後公報。」
 
他提醒業界要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在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使用二氧化硫。售賣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亦會按「違例記分制」,暫時吊銷或取消有關的新鮮糧食店牌照作處分。違例者如屬公眾街市檔戶,食環署亦可按現行機制終止該攤檔的租約。

中心會繼續監察有關情況,並會突擊巡查曾出售含二氧化硫肉類的店鋪,確保其遵守相關法例。如有足夠證據,當局會採取檢控行動。

二氧化硫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的二氧化硫。

發言人建議市民向可靠的街市檔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攝取過多的食物防腐劑。


2013年6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