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大角咀一間食肆經營者因容許員工在後巷洗滌食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太爺雞」,位於中匯街7號及9號中和樓地下,由今日(二月七日)至二月二十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經營者於去年五月至七月期間,因上述違例事項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四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四十五分,食肆因此須停牌七天及十四天,並連續執行。」

食肆經營者其後向牌照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獲准以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代替。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