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第三階段放寬入口加拿大牛肉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六日)宣布即時實施第三階段放寬處理加拿大牛肉的進口申請。除首兩階段放寬進口的牛肉種類外,入口商現可從加拿大進口取自年齡三十個月以下牛隻的脊椎骨肉。

中心發言人說:「每批牛肉在進口前必須先取得中心的書面批准,及在入口時附有衞生證明書。」

世界動物衞生組織現已確定加拿大瘋牛病的風險受到控制,該國也已加強有關監控措施,中心遂於今年初開始分階段放寬處理加拿大帶骨牛肉的進口申請。

第一階段於今年三月實施。入口商可從加拿大進口取自年齡三十個月以下牛隻的牛肋條肉及帶骨牛肉,但不包括脊椎骨肉。

第二階段於六月底實施。除了第一階段放寬進口的牛肉種類,入口商可從加拿大進口取自年齡三十個月或以上牛隻的無骨牛肉、牛肋條肉、帶骨牛肉(但不包括脊椎骨肉),牛尾及內臟。

自第一階段實施以來,約有930公噸加拿大帶骨牛肉進口本港。

發言人補充說:「中心會監察有關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檢討入口要求。」

由於加拿大在二○○三年五月曾發現一宗瘋牛病,其後本港暫停進口加拿大牛肉,直至二○○四年十一月才部分解除進口無骨牛肉的禁令,但只限於取自年齡少於三十個月牛隻的無骨牛肉。



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