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題內地淡水魚樣本並無供港

就傳媒的查詢,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九月四日)表示,經與內地有關機構聯絡,證實最近在廣東進行魚類抽查被驗出不合格的淡水魚樣本,並非來自註冊供港魚場。

該中心發言人說:「現時內地輸港的淡水魚必須附有衞生證明書,證明適宜供人食用,及不含違禁藥物。」



2006年9月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