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打擊售賣肉類違規行為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七月四日)提醒所有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檔經營者,售賣來自非法來源的肉類是違法的行為。

食環署人員今早在元朗採取突擊行動,巡查五間位於元朗新街和福德街的新鮮糧食店,及一間位於大橋街市的肉檔。

食環署人員在一間位於元朗新街的新鮮糧食店搜獲約三百一十公斤懷疑來自非法來源的豬肉。行動中,兩名男子及三名女子因妨礙有關人員執行職務而被帶往警署協助調查。

在今日的行動中發現的其他違規事項包括未有適當展示出售冰鮮肉告示牌、肉類購貨單或提貨單不全等。

食環署發言人說:「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士藏有來自非法來源肉類供出售乃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檔經營者如出售來自非法來源的肉類,或未有適當展示出售冰鮮肉告示牌,其牌照或租約更可被取消或終止。」

「市民如對市面出售的肉類來源有所懷疑,應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舉報。」



2006年7月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