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檢控違規活家禽零售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三日)檢控一名涉違反不可在零售點存留活家禽過夜規定的新鮮糧食店持牌人。

食環署人員於今日清晨時分進行的突擊行動中,發現佐敦新填地街42號一間新鮮糧食店中的兩個膠籠內有二十隻活雞及三隻活白鴿。該新鮮糧食店的負責人因而涉嫌違反《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中不可在零售點存留活家禽過夜的規定。

食環署發言人說:「為保障公眾健康及進一步減低禽流感的風險,政府於去年修訂法例,規定所有售賣活家禽的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負責人,必須確保於每日晚上八時前屠宰攤檔及店鋪內的活家禽,及每日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五時期間處所內沒有活家禽。」



2009年4月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