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食店被罰暫停營業

深水埗一間食店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舖名為「新金和記海鮮菜館」,位於九江街140至142號A及B鋪,由今日(九月二日)至九月十五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舖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分別於今年三月及七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舖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於去年六月及八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八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舖於去年十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