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

屯門一間食物業處所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飭令分別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及十四天。

該食物業處所位於屯門青山公路45-47號幸福樓地下27號鋪。由今日(九月二日)至九月八日,店鋪需暫停營業七天,其後由九月九日至二十二日停牌十四天。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說:「今年三月及四月,上址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七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今年五月,再次觸犯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7年9月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