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2009年4月27日開始,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接受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將已煮熟腸類、肉類及其他食品加熱)的申請人可採用快線發牌程序以申請簽發暫准牌照,但申請牌照的處所必須在申請人遞交牌照申請時已符合下列所有規定:
| (i) |
處所總樓面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 |
| (ii) |
只用電力作為燃料及無使用明火加熱食物; |
| (iii) |
沒有油炸食物活動; |
| (iv) |
處所坐落於地面上;及 |
| (v) |
無違例建築工程。 |
根據快線發牌程序,食環署會接受申請人的符合法定圖則規限聲明書用作簽發暫准牌照的用途。因此,在食環署進行實地視察後,如沒有反對意見及毋須將申請轉交其他政府部門評核,會於6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正式牌照及暫准牌照的發牌條件通知書。因此,食環署在處理有關申請及簽發暫准食物製造廠牌照(將已煮熟腸類、肉類及其他食品加熱)的時間可以減少至14個工作天。
如要採用快線發牌程序,你必須填妥特定的申請表格(FEHB 231)(包括分別夾附於附件I及II的符合政府租契條款聲明書及符合法定圖則規限聲明書),並連同申領牌照處所的擬議平面圖則一式三份交往有關的牌照辦事處處理。
若你擬申領牌照的處所已符合上述第一段列明的所有規定,你可考慮申請採用快線發牌程序以簽發暫准食物製造廠牌照(將已煮熟腸類、肉類及其他食品加熱)。但是,請注意:你完全有自由選擇是否採用快線發牌程序處理你的牌照申請。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下列食環署的牌照辦事處:
| 港島及離島區牌照辦事處 |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225 號 |
| 駱克道市政大廈 8字樓 |
| 港島及離島區牌照辦事處 |
| 牌照組助理秘書 (其他牌照) |
| 電話 : 2879 5720 |
| 傳真 : 2507 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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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龍區牌照辦事處 |
| 九龍深水埗基隆街 333 號 |
| 北河街市政大廈 4 字樓 |
| 九龍區牌照辦事處 |
| 牌照組助理秘書 (其他牌照) |
| 電話 : 2729 1298 |
| 傳真 : 2789 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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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界區牌照辦事處 |
| 新界大埔鄉事會街 8號 |
| 大埔綜合大樓 4 字樓 |
| 新界區牌照辦事處 |
| 牌照組助理秘書 (其他牌照) |
| 電話 : 3183 9225 |
| 傳真 : 2606 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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