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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修訂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

 

現時,政府於各區指定地點推行「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為更有效規範道路上的宣傳橫額、招貼和海報等宣傳品、保障交通安全及改善市容,政府已修訂該計劃。

為配合修訂計劃的推行,食物環境生署(食環署)人員於2011年9月1日至8日,向在未獲地政總署批准的政府土地上,非法懸掛非商業宣傳品的人士發出警告。隨後,食環署人員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加强執法,包括把未獲地政總署批准懸掛於政府土地上的非商業宣傳品移走 ,向展示者追討移走費用,及考慮向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的人士所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的受益人士提出檢控。

查詢電話:2868 0000


地政總署新修訂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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