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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場及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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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告
有關長洲火葬場靈灰安置所新靈灰龕配售事宜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於長洲火葬場靈灰安置所加建的新靈灰龕 (1026個),在接受電腦公開抽籤申請的截止日期後,尚餘38個大型及912個標準型可供市民預約登記以先到先得方式申請配售。上述靈灰龕只配售予合資格的長洲居民,即死者須獲長洲鄉事委員會證明為當地原居民,或已在長洲連續居住不少於10年的真正居民,或為當地居民的子女。申請辦法如下 –

接受申請日期:由2007年6月6日 (星期三) 上午九時起至售罄為止

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於食環署位於長洲大興堤路二號長洲街市綜合大樓一字樓111室 或九龍深水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辦事處、經傳真(2981 4277 / 2765 6402) 或互聯網 (www.fehd.gov.hk) 取得「申請靈灰龕 / 加放靈灰甕」申請表格(FEHB136)。

遞交表格
申請人必需填妥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於上述接受申請日期的辦公時間內親自或委託授權人前往食環署位於長洲大興堤路二號長洲街市綜合大樓一字樓111室辦事處遞交有關申請。(每名申請人士或獲委託授權人士每次輪候祇可遞交一份申請。)

(一) 申請人的身分證副本一份。

(二) 先人的身分證副本一份。

(三) 先人的領取骨灰許可證或火葬證明書副本一份。

(四) 長洲鄉事委員會發出的證明文件。

(五) 如欲同時安放多於一位先人的骨灰,申請人需提交該兩位先人關係證明文件的副本。

處理申請

(一) 食環署經初步審核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後,將以先到先得方式為市民登記及編配籌號,日後會以掛號郵件寄出函件,按照籌號的先後次序,邀請申請人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到長洲大興堤路二號長洲街市綜合大樓一字樓111室辦事處辦理揀選靈灰龕事宜。

(二) 申請人可否成功獲配售新靈灰龕,要視乎配售當日新靈灰龕是否已全部售出。

注意事項

(一) 標準靈灰龕(可安放2個靈灰甕)及設置紀念匾的現行收費,分別為3000元及295元。

(二) 大型靈灰龕(可安放4個靈灰甕)及設置紀念匾的現行收費,分別為4000元及295元。

(三)食環署從來沒有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以協助/代表申請人辦理各類申請手續,而該等人士實與市民無異,同樣沒有任何方便或特權。

食環署辦事處資料

長洲大興堤路二號
長洲街市綜合大樓
一字樓111室
電話 : 2981 5442
傳真 : 2981 4277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電話:2150 7502
傳真:2765 6402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下午二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址: www.fehd.gov.hk  

 

食物環境衞生署

2007年6月5日

| 重要聲明 最近修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