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虫鼠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指引
食物环境卫生署
劳工处职业健康服务部
目录
一. 前言
三. 有关使用除害剂的法例
四. 进一步资料
一. 前言
本指引是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防治虫鼠事务谘询组及劳工处职业健康服务共同为防治虫鼠的工作人员而编写。本指引旨在增强他们认识及处理工作中的安全及健康危害,防止意外中毒或健康受损。防治虫鼠工人经常在货仓、工厂、食肆、办公室、家居及公园等地方施用消灭害虫的除害剂。在工作时,他们可能面对多种安全及健康的危害因素:
- 暴露于除害剂
- 感染疾病
- 虫鼠袭击
- 恶劣的工作环境
- 危险的体力处理操作
- 火警及爆炸
二. 防治虫鼠工人面对的安全及健康危害
1. 除害剂中毒
防治虫鼠人员使用的除害剂是一些用以驱除、杀灭或预防害虫的物质。它们会透过抑制害虫的中央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或破坏害虫的主要器官等作用来消灭害虫,因此除害剂通常亦会危害人畜的健康。
吸收过量除害剂,可能引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或过敏性反应。具有刺激性或腐蚀性的除害剂,更会直接伤害眼睛及皮肤。
1.1 除害剂进入人体的途径
人体吸收除害剂主要有三个途径 :
- 皮肤接触
- 吞食
- 呼吸
1.1.1 皮肤接触
一些除害剂可渗透无损的皮肤或经伤口进入人体,所以要避免:
- 皮肤直接沾上除害剂 ;
- 穿着沾有除害剂的衣物 ; 及
- 暴露于除害剂雾滴或蒸气中。
1.1.2 吞食
除害剂会经消化系统进入人体,所以:
- 在施用或处理除害剂时,不可饮食。
- 接触除害剂后,要清洁手部及面部才可饮食 或吸烟。
- 除害剂的容器要明确标籤,以免被误食或饮用。
- 避免除害剂污染食物。
1.1.3 呼吸
挥发性或雾化的除害剂容易经呼吸系统 进入人体,所以要:
- 保持空气流通 ;
- 正确地使用适当的呼吸防护设备 ; 及
- 避免除害剂经通风系统散播。
1.2 中毒的征状
中毒征状要视乎除害剂的毒性、吸收的份量及吸收的途径,常见的征状包括:
- 头痛、晕眩
- 身体麻木
- 腹泻、呕吐
- 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 多汗、流泪、流口水
严重时,可能出现:
- 心跳紊乱
- 呼吸困难
- 全身抽搐
- 神智不清
- 昏迷
1.3 安全使用除害剂的方法
1.3.1 风险评估
非必要地使用除害剂会增加对人、畜、植物及环境的危害,因此应先考虑其他可以有效防治害虫的方法。若其他防治方法并不可行或不足够,应正确施用除害剂以避免破坏环境或危害人畜健康。
进行使用除害剂的危害评估时应注意:
- 除害剂是法例核准可以用于拟定用途。
- 防治虫鼠人员应有足够的安全训练。
- 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 可于拟定地点及时间使用。
- 对人畜及环境的危害最少。
1.3.2 预防及控制措施
选择除害剂
- 除害剂必须已在香港注册,并且附有法例规定的明确标籤。
- 选用对人畜及环境影响最少的除害剂。
贮存除害剂
- 除害剂绝不可和食物、饮料或饲料一起存放。
- 不可让儿童接近除害剂。
- 除害剂贮存室或柜必须上锁,并只有指定人员才可拥有锁匙。
- 被列为危险品的除害剂,如贮存量超过相关的豁免量,必须存放在危险品贮存仓。
- 定期检查贮存情况及保存贮存量的纪录。
- 只有指定人员才可处理未经稀释的除害剂。
运输除害剂
- 使用稳固的盛器运载除害剂。
- 搬运时,必须小心,避免除害剂溅出。
- 除害剂及所有沾有除害剂的工具、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与其他物品隔离,避免污染。
稀释及配制除害剂
- 检查所有设备和工具,以确保性能良好。若有破裂或损坏,应停止使用并安排更换或维修。
- 仔细阅读除害剂标籤及使用说明书,充份了解安全使用除害剂的方法。
- 穿着适当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例如︰胶手套、胶围裙、护目镜、和呼吸防护设备等。
- 按照生产商指示,准确地稀释或配制除害剂。配制除害剂的地点必须通风良好及远离其他人。
- 站在上风位置及小心工作,避免溅出或洩漏除害剂。
- 工作后要彻底清洁工作用具、工作枱及地面。
施放除害剂
- 通知所有可能受除害剂影响的人士有关的工作安排及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 要求非工作人员离开现场。
- 施用除害剂前要搬离食物、器皿、碗碟及宠物等,避免沾污。
- 关闭冷气机及遮盖通风出入口。
- 熄灭所有火种。
- 穿着适当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例如︰胶手套、胶围裙、护目镜和呼吸防护设备等。
- 严格遵守除害剂标籤及安全操作指示施用除害剂。
- 选用适当喷嘴,准确调校压力,避免喷出过量除害剂喷雾。
- 避免喷洒除害剂于不必要的地方。
- 风大时,不应在户外喷洒液态或粉状除害剂。
施放后
- 清理所有溅出之除害剂。
- 收拾剩余除害剂及所有器具。
- 填写使用除害剂纪录。
- 将使用经除害剂处理后的场地的安全措施,知会场地使用者。例如要通风一段时间,才可返回现场。
- 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面部及可能沾染除害剂的皮肤。
- 返抵公司后,彻底清洗器具。
弃置除害剂盛器及剩余的除害剂
- 除压缩喷雾除害剂外,弃置除害剂盛器前,先用清水冲洗盛器数次,再刺穿或压破,以免被人用作其他用途,引致意外中毒。
- 依照环境保护署《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废料,以免破坏环境生态。
个人防护
- 个人防护装备是保护防治虫鼠人员免受除害剂伤害的最后防线,用以补充其他控制措施。用于处理除害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耐抗化学品的手套、保护衣和围裙、护目镜及呼吸防护设备,目的是防止除害剂沾及皮肤、溅入眼睛和经呼吸道吸入体内,亦避免污染个人衣物。
- 应根据可能面对的危害而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可能局限配戴者,例如穿着不透气的保护衣会阻碍配戴者散热,增加热压力。
- 正确选择的个人防护装备才能有效保护人员,选择时应参考制造商及供应商的资料;员工亦必须明白正确佩戴和保养方法。在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前进行检查,如有破裂或损坏,便应更换。
- 个人防护装备应与除害剂隔离存放,以免污染。
-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工作服应每天用肥皂或洗衣粉清洗,但必须与日常衣物分开洗涤。
个人卫生
- 在处理除害剂时,不可饮食或吸烟。
- 沾有除害剂之手或手套,切勿触及面部和皮肤。
- 使用除害剂后,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来清洗手和面部。
急救
- 急救只是舒缓病情的临时措施,应尽速将伤者送院医治;送院时更要携同除害剂标籤和安全资料表给医生参考。
- 有关急救方法,应遵从除害剂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资料。
2. 其他的安全及健康危害
2.1感染传染病
防治虫鼠人员经常在虫鼠为患的地方工作,有较高机会感染由虫鼠传播的疾病。老鼠的尿液和粪便、跳蚤的粪便等,都有可能带有病毒、细菌或其他病原体。吸入或伤口暴露于含有跳蚤或老鼠排泄物的尘埃都可能染病。跳蚤、蜱、蚊的叮咬亦可传染疾病。
经由虫鼠传播而感染的疾病包括汉坦病毒感染(Hantavirus Infection)、城市斑疹伤寒(Urban Typhus)、斑疹热(Spotted Fever)、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osis)、疟疾(Malaria)及登革热(Dengue Fever)等。
预防及控制措施
- 在进行灭鼠工作前,如若有需要及可行,应先进行灭跳蚤工作。
- 按需要,在衣服及外露的皮肤上,涂上昆虫驱避剂。
- 尽量避免皮肤直接接触任何可能带有病原体的物品,例如虫鼠的尸体、排泄物和污水。
- 若有伤口,应以防水消毒敷料复盖以避免伤口外露。
- 穿着长袖工作衣物和戴上保护手套、水靴、围裙、护目镜及呼吸防护设备等个人防护装备。
- 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守则。
2.2 虫鼠袭击
防治虫鼠工人的工作是消灭虫鼠,因此亦容易被老鼠咬伤、蚊叮咬和蜂刺伤。
预防及控制措施
- 鼠的袭击 — 使用长钳子接触擒获的老鼠。
- 蜂的袭击 — 穿戴长袖厚身工衣、手套及头罩,将全身包裹。并非执行灭蜂工作的人士应远离工作地点或留在室内。
- 蚊、跳蚤、蜱的袭击 — 在衣服及暴露的皮肤上涂上昆虫驱避剂。
2.3 恶劣的工作环境
防治虫鼠工人经常要到一些环境恶劣的地方工作,例如湿滑的厨房及后巷、阴暗及空气不流通的货仓、堆满杂物的工作间、地面不平的地盘等。这些环境容易导致员工滑倒、撞伤、扭伤及感染疾病。
预防及控制措施
在新的工作地点进行工作前,主管人员应先评估有关环境的情况,会否危害员工的安全及健康,继而采取适当的措施去减低危害,并知会员工有关危害及安排。例如:
- 安排额外的照明。
- 移走阻碍工作的杂物。
- 提供及确保员工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鞋、呼吸防护设备。
2.4 体力处理操作
防治虫鼠工人经常要携带不少的工具及除害剂到全港各处工作,因此亦常要提举重物。不适当的体力处理操作很容易导致身体受伤,不容忽视。
以下情况会增加受伤的机会:
- 以不良姿势提举物件,例如弯身、扭动身躯。
- 急促地用力。
- 长期或重复多次的动作。
- 搬运过重或表面滑溜的负荷物。
- 个人体力不足。
- 凹凸不平、湿滑或不稳定的地面及狭窄的空间。
预防及控制措施
进行体力处理操作前,应先进行评估,考虑各项有危险的因素和减低相关的风险,并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及知会员工有关安排。预防措施可包括:
- 使用适当盛器盛戴工具及除害剂。
- 使用手推车。
- 多人合力提举重物。
- 采用正确提举重物的姿势。
2.5 火警及爆炸
除害剂经常要以电油或火水等易燃液体稀释,因此具有火警及爆炸的危险。罐装压缩喷雾除害剂亦含有易燃液体,也有同样危险。
预防及控制措施
- 除害剂不可贮放于烈日下或高温环境中。
- 贮藏室及工作环境内都不可吸烟或有明火。
- 不可向高温、有火焰之处或带电之电器喷洒除害剂。
- 常备适当灭火器。
- 保持走火通道畅通及认识逃生路线。
三. 有关使用除害剂的法例
1.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
1.1 雇主的一般责任
雇主须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确保其雇员在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雇主应按实际需要,采取适当预防及控制措施,包括:
- 评估工作引致的安全及健康危害。
- 制定安全工作程序、守则等。
- 向雇员提供资料、安全训练、指导及监督。
-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用具及个人防护装备。
- 定期检查及维修所有用具及个人防护装备。
- 监察雇员有否遵守安全规则。
1.2 雇员的责任
雇员有责任与雇主合作,遵守雇主订下的安全工作程序,正确使用各项工具及个人防护装备,照顾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除害剂条例(香港法例第133章)
这法例主要管制所有除害剂的入口、生产、配制、分销、出售。渔农自然护理署会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在宪报刊出已登记除害剂的名称。法例亦规定出售除害剂时,要有适当的标籤。
3. 危险品条例(香港法例第295章)
由于部份除害剂被列为危险品,它们的贮存量和存放地点是受到消防处管制。
4. 废物处置条例 (香港法例第354章)
除害剂是化学品,它们的弃置是受到环境保护署的管制。
四. 进一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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