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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政府于各区指定地点推行“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为更有效规范道路上的宣传横额、招贴和海报等宣传品、保障交通安全及改善市容,政府已修订该计划。
为配合修订计划的推行,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于2011年9月1日至8日,向在未获地政总署批准的政府土地上,非法悬挂非商业宣传品的人士发出警告。随后,食环署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加强执法,包括把未获地政总署批准悬挂于政府土地上的非商业宣传品移走 ,向展示者追讨移走费用,及考虑向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的人士及所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的受益人士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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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新修订的「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实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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