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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告
有关长洲火葬场灵灰安置所新灵灰龛配售事宜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长洲火葬场灵灰安置所加建的新灵灰龛 (1026个),在接受电脑公开抽签申请的截止日期后,尚余38个大型及912个标准型可供市民预约登记以先到先得方式申请配售。上述灵灰龛只配售予合资格的长洲居民,即死者须获长洲乡事委员会证明为当地原居民,或已在长洲连续居住不少于10年的真正居民,或为当地居民的子女。申请办法如下 –
接受申请日期:由2007年6月6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起至售罄为止
申请表格
申请人可于食环署位于长洲大兴堤路二号长洲街市综合大楼一字楼111室 或九龙深水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楼办事处、经传真(2981 4277 / 2765 6402) 或互联网 (www.fehd.gov.hk) 取得「申请灵灰龛 / 加放灵灰瓮」申请表格(FEHB136)。
递交表格
申请人必需填妥申请表格,连同下列文件,于上述接受申请日期的办公时间内亲自或委托授权人前往食环署位于长洲大兴堤路二号长洲街市综合大楼一字楼111室办事处递交有关申请。(每名申请人士或获委托授权人士每次轮候只可递交一份申请。)
(一) 申请人的身分证副本一份。
(二) 先人的身分证副本一份。
(三) 先人的领取骨灰许可证或火葬证明书副本一份。
(四) 长洲乡事委员会发出的证明文件。
(五) 如欲同时安放多于一位先人的骨灰,申请人需提交该两位先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副本。
处理申请
(一) 食环署经初步审核申请表格及有关文件后,将以先到先得方式为市民登记及编配筹号,日后会以挂号邮件寄出函件,按照筹号的先后次序,邀请申请人于指定日期及时间,到长洲大兴堤路二号长洲街市综合大楼一字楼111室办事处办理拣选灵灰龛事宜。
(二) 申请人可否成功获配售新灵灰龛,要视乎配售当日新灵灰龛是否已全部售出。
注意事项
(一) 标准灵灰龛(可安放2个灵灰瓮)及设置纪念匾的现行收费,分别为3000元及295元。
(二) 大型灵灰龛(可安放4个灵灰瓮)及设置纪念匾的现行收费,分别为4000元及295元。
(三)食环署从来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人士,以协助/代表申请人办理各类申请手续,而该等人士实与市民无异,同样没有任何方便或特权。
食环署办事处资料
长洲大兴堤路二号
长洲街市综合大楼
一字楼111室
电话 : 2981 5442
传真 : 2981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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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深水埗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1楼
电话:2150 7502
传真:2765 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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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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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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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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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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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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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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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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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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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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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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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www.feh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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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
200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