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肆牌照資源中心
本署在九龍深水鶧繲延333號北河街市政大廈4字樓九龍區牌照辦事處的資源中心,已投入服務。有意申請食肆牌照的人士,可在該資源中心取得有關食物業發牌事宜的資料。
為協助牌照申請人了解發牌程序,以及各政府部門的職責和準則,本署安排衞生督察在中心內當值,解答牌照申請人的問題。該中心並會展出由屋宇署、消防處、環境保護署和本署提供的資料相片、小冊子和單張,以供參考。
中心的開放時間為: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查詢 : 2958 0694
牌照簽發辦事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在各區牌照辦事處(港島及離島區,九龍區及新界區)開設了牌照簽發辦事處來處理:
| a) |
牌照/許可証的收費及簽發,包括牌照/許可証的新領、續期、更改事項及領取牌照/許可証覆本;及 |
| b) |
食物業暫准牌照/臨時卡拉OK{所許可証的簽發。 |
為改善顧客服務,申請人/持牌人/持証人可以前往任何一間牌照簽發辦事處,遞交有關文件及繳交費用後,便可領取牌照/許可証。
牌照簽發辦事處地址
港島及離島區牌照簽發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8樓
電話號碼: 2879 5380
九龍區牌照簽發辦事處
九龍深水鶧繲延333號北河街市政大廈4樓
電話號碼: 2729 1964
新界區牌照簽發辦事處
新界大埔鄉事會街8號大埔綜合大樓4樓
電話號碼: 3183 9206
| 繳費時間: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
| |
下午2時至下午4時30 分 |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公眾假期 |
休息 |
申請暫准牌照須知
暫准牌照申請人(或其授權的人士)可以前往任何一間牌照簽發辦事處辦理簽發暫准牌照手續,有關牌照會在一個工作天內簽發,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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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履行各項發牌條件後,請把填妥的“發牌規定辦妥通知”表格,連同由專業人士填寫的指定“符合規定證明書”、由專業人士填寫有關食物業處所沒有違例建築工程的符合規定證明書(並夾附兩份最新的牌照布局平面圖)和壎芵g理/壎芛導員訓練課程證書及有關的授權書,遞交牌照簽發辦事處。待確認處所已符合基本安全規定,而應繳的牌照費用(支票抬頭人請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已付訖,便可即時獲簽發為期六個月的暫准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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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中一項發牌條件是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交符合規定證明書D(通風設施規定),始可獲發暫准牌照,則申請人便須把處所的通風系統最終設計,按比例制定一式三份的圖則,與上述證明書一併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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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申請人未能親身前往牌照簽發辦事處,則請以書面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如以個人名義申請牌照,授權書及“發牌規定辦妥通知”表格須由申請人簽署。如以公司名義申請牌照,授權書及“發牌規定辦妥通知”表格須由公司的獲授權代表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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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均應載有獲授權人士/壎芵g理/壎芛導員的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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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已妥備所需證明書,可疆P填妥的“發牌規定辦妥通知”表格、“符合規定證明書”、壎芵g理/壎芛導員訓練課程證書連同相關的授權書,以及發牌條件通知書內規定的其他文件,在辦公時間內前往任何一間牌照簽發辦事處,遞交有關文件及繳交費用,以辦理領取暫准牌照的手續。簽發暫准牌照不設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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